第二届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青年教师
实验设备设计“创客大赛”规程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激发高校自动化类专业青年教师参与教学改革与实践的积极性,鼓励和发挥青年教师在实验教学改革中的骨干作用,增强青年教师工程实践与创新创业教育能力,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提升我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实践教学创新教育水平,经教育部高教司理工处同意,并根据《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青年教师实验设备设计“创客大赛”章程》,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决定2019年继续举办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青年教师实验设备设计“创客大赛”,由浙江大学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承办。
一、活动目的
1.紧密配合高等学校自动化类专业的实践育人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进程,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自制教学仪器设备在实验教学中的作用,鼓励青年教师通过自制教学仪器设备,突破教学中的重点、难点,促进教学方法和实验教学的改革与创新。
2.激发广大青年教师设计制作教学仪器设备和设计开发探究性实验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升青年教师工程实践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自制教学仪器设备工作广泛而深入开展。
3.鼓励、宣传和应用新技术、新材料,特别是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等在自动化类专业应用的教学仪器成果,推动教学仪器新产品的研发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实现优质资源的共享。
二、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设立组委会、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秘书处。组委会是大赛的领导机构,负责大赛的组织和决策。专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和秘书处在组委会领导下工作。专家委员会负责审定比赛内容、竞赛方式和赛事规则,负责大赛的评审和答辩工作。仲裁委员会负责对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事件进行仲裁,以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和大赛结果的公平、公正。秘书处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运行和管理及大赛的事务性工作。组委会成员名单见附件。
三、参赛对象
参赛人员: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中承担自动化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学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按照参赛作品组成参赛队。鼓励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每个参赛队人数不超过5人,且半数(含)以上为不超过45岁的青年教师(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参赛队负责人必须为年龄不超过45岁的高校在聘教师(含实验技术人员)。
参赛作品:参赛作品应是由参赛者根据教学需要,自行开发设计、研制、制作的、满足自动化类专业实践教学需要的教学仪器或设备,也可以是在原有是教学仪器设备上进行提升改造或集成创新的作品,但不含实践类纯软件作品。参赛作品应同时包括:仪器或设备样机,设计图,含基本原理、性能、功能等的说明书,配套的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等资料。
第二届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青年教师实验设备设计“创客大赛”的参赛作品范围根据其所服务的课程内容,分为“控制理论”“运动控制系统”“嵌入式系统”“智能检测”四个组别。
四、竞赛方法
第二届大赛分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进行。大赛采用网评和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设金奖、银奖及铜奖等三个等次奖项。
1.初赛
参赛作品须先参加初赛,初赛采用网上申报和网上评审的方式。第二届参赛作品应符合服务“控制理论”“运动控制系统”“嵌入式系统”“智能检测”四类课程的需要,参赛作品的报名材料应于2019年6月20日之前上传至大赛组委会网站http://ee.zju.edu.cn/ckds/,教指委将于6月30日前组织专家从参加初赛的作品中评选出优秀作品参加复赛。“控制理论”“运动控制系统”“嵌入式系统”“智能检测”四个组别中每个组别进入复赛的作品名额不超过10项。
2.复赛
复赛拟于2019年8月7日至8日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进行,参赛者须携带复赛推荐表报到,推荐表需有学校教务处或专业所在院系的推荐意见并盖公章。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将组织评审专家组对进入复赛的作品进行答辩评审,每项参赛作品的介绍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评奖
复赛采用现场展示与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教指委将组织评审专家组对进入复赛的作品进行答辩评审,组委会将根据参赛作品的答辩成绩排名及评奖名额决定获奖等级。
第二届大赛复赛设立金奖、银奖、铜奖,每个组别可评出金奖1项、银奖3项、铜奖6项,不参加现场展示的作品不能获奖。教指会将对获奖作品进行奖励并颁发获奖证书。
4.展示
参加复赛的作品必须参加现场的展示活动,供参会人员进行观摩和学习交流。经参赛者授权同意,竞赛组委会将在竞赛网站展示获奖作品,并组织整理获奖作品选编。
5.知识产权
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于参赛选手所有,通过协商参赛选手可以有偿转让成果。大赛组委会享有对作品非商业机密部分的非营利性质宣传使用。
五、竞赛评审要素
1.科学性(30分):参赛作品所示实验内容符合科学原理,体现科学知识和科学过程相统一的原则,对理论课程知识点的表达与展示准确清晰,能够满足自动化类专业课程的教学要求,可应用于课堂演示、实验教学等环节,有利于学生学习科学知识,树立科学意识,掌握科学方法和实验操作技能。
2.工程性(10分):参赛作品设计图、说明书、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等完整,条理清晰,符合规范,能体现对性能、经济、法律、安全、社会等必要因素的决策。
3.创新性(25分):参赛作品设计新颖,构思巧妙,体现新的实验活动方式、方法和内容。在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尤其是应用信息技术提升传统实验仪器设备方面有创新和发展。国内无同类设备或比同类设备先进、通用性强。
4.趣味性(15分):参赛作品可直观地对某一理论或现象进行演示、验证,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思考,有利于学生主动参与、互动、合作交流。
5.实用性(20分):参赛作品易于操作、性能稳定、通用性好、安全可靠、便于推广。同时,能满足认识性、启发性、综合性等实验教学环节及学生动手能力的训练的要求,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在复赛阶段,参赛选手如对比赛过程与比赛结果有异议,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须提交由参赛选手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作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期为竞赛结束后半小时以内,超过时效期提出申诉,将不予受理。
4.大赛专设仲裁组负责受理申诉,仲裁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将根据竞赛规程等有关规定,对申诉事由进行审查,并在受理申诉1小时内将有关申诉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
5.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得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有关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二)仲裁
1.在复赛阶段,大赛组委会授权仲裁组负责对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事件进行仲裁,以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和大赛结果的公平、公正。
2.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七、组织申报
1.学校推荐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推荐申报。若多所学校合作完成的,由牵头学校推荐申报。各高校应优先推荐已用于实验教学、且反映良好、安全可靠、无知识产权纠纷等问题的实验仪器设备作品(凡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由申报者自行承担责任),数量不限。
2.申报内容
(1)作品简介(包括完成单位、负责人、所有完成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作品的作用、功能等简介),字数限1500字以内;
(2)主要性能及特色(从上述评审要素所列的5个方面分别进行简要介绍),字数限2000字以内;
(3)支撑材料:3-5张设备照片、设计图、说明书、实验教材或实验指导书、教学应用证明(学校教务处或专业所在院系盖章)、安全性论证(所在院系盖章)、合作单位确认函(如有合作单位)和学校推荐意见(学校教务处或专业所在院系盖章)。
上述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其它选择性提供支撑材料包括3-5分钟设备使用视频资料、专利证书及其它获奖证书扫描件、学生使用教学仪器后的体会等。
上述材料在初赛阶段均在指定的网上提交,复赛阶段均需要实物提交。
八、时间安排
作品提交:2019年4月15日至6月20日
初赛评审:2019年6月30日前
复赛报到:2019年8月6日
作品展示:2019年8月7日至10日
复赛答辩:2019年8月7日至8日
颁 奖:2019年8月10日
交流学习:2019年8月7日至10日
九、其他事宜
1.请各有关高校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应用证明和推荐意见等应加盖学校教务处或专业所在院系公章后扫描上传。
2.大赛期间,将举办参赛作品的展示与经验交流活动,以推动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研发应用与成果转化。
3.经参赛者授权同意,竞赛组委会将在竞赛网站展示获奖作品,并组织整理获奖作品选编。
4.获奖作品将在全国自动化类教育学术年会闭幕式上进行颁奖。
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9年4月
附件:
第二届全国高校自动化专业青年教师实验设备设计“创客大赛”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
周 杰(全国高校自动化专业教指委主任委员、清华大学研究生院院长)
罗建红(浙江大学副校长)
孙小平(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教指委委员、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校长)
副主任委员:
吴晓蓓(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南京理工大学教授)
戴先中(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东南大学教授)
姚 郁(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哈尔滨工程大学校长)
李少远(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教指委副主任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巴黎高科工程师学院院长)
张 佐(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教指委秘书长、清华大学自动化系党委书记)
韦 巍(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教指委委员、浙江大学城市学院院长)
孙延鹏(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教务处处长)
委员:
廖晓钟(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教指委委员、北京理工大学教授)
方勇纯(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教指委委员、南开大学人工智能学院院长)
于微波(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教指委委员、长春工业大学自动化系书记)
彭冬亮(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教指委委员、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党委书记)
段 斌(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教指委委员、湘潭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院长)
钱 斌(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教指委委员、昆明理工大学信息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副院长)
李 炜(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教指委委员、兰州理工大学教授)
涂亚庆(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教指委委员、陆军勤务学院教授)
李宏光(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教指委委员、北京化工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
王 超(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教指委委员、天津大学电气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
徐惠钢(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教指委委员、常熟理工学院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院长)
周纯杰(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教指委委员、华中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副院长)
吴 敏(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教指委委员、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自动化学院院长)
阳春华(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教指委委员、中南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吴美平(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教指委委员、国防科技大学智能科学学院院长)
王 红(全国高校自动化类专业教指委秘书、清华大学自动化系副主任)
张庆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学院院长)
秘书长:齐冬莲(浙江大学教授)
副秘书长:石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自动化学院书记)